亲爱的,结婚之后AA,你觉得婚后的两人应不应该“算清楚”?
我的看法是:婚后可以AA,但是不该“把什么都算得清清楚楚、分毫不差”,只有一点俩人必须“清楚”:都需要对家庭负起自己的责任!
1、AA不是锱铢必较,而是在大方向、原则问题上分清责任,让俩人都明白谁也不能逃避该有的责任。
“AA”很形象,看着像两个各自独立的人,是分开的,而非不分青红皂白、不辨是非地搅合在一起。之所以采取“AA”法,就是把责任分给两个人,而非活只给一个人、不给另一个人,从而导致“一个人累死,一个人闲死”。
婚后,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夫妻俩都必须承担起责任,共同对家庭付出,原则上一人一半,而实际上各人尽己所能、全心全意付出即可,不需要计较得分毫不差。
2、如果婚姻中不分清责任的话,“人有惰性,容易产生依赖性,久而久之就会认为那理所当然”,所以,需要俩人明白“自己该干什么‘’。
婚后,如果夫妻俩不分清责任,各自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什么事都搅合在一起,一是容易产生混乱,二是也容易导致一方偷懒,把责任都甩给另一方。
因为人是有惰性的,由于懒惰,人还容易产生一种对他人的依赖性,表现在婚姻中如,本来由夫妻俩共同做的家务,假如由丈夫一人包揽,就容易培养妻子的懒惰,使妻子对丈夫做家务产生依赖性,最后很有可能妻子就认为丈夫做家务是理所应当的。
“AA”法使责任分开,让夫妻俩都清楚自己该干什么,这才该是“AA”法的初衷。
3、“AA”法不是在责任分配方面毫厘不爽、一毛一分都不差,而是强调责任共担、适当变通、能者多劳的同时另一方要懂得对方的付出,即夫妻之间要有最起码的爱、理解。
夫妻要避免把什么事都毫无原则地胡乱搅合在一起,而是要大体上分清责任,最好是共同承担对家庭的一切,不能让责任的天平失衡。“AA”不是要使夫妻分开,而仍然是谋求一种“夫妻成为一体”的结果。
人有不同,能力也是千差万别的,所以不可能夫妻俩对家庭付出绝对地相等,可以适当地进行变通,能者多劳,但是少付出的一方要懂对方多的那一部分付出,要理解那是出于对方对你的一种爱,不要对对方的爱视之不见或者认为那理所当然。
如上所述,我认为,婚后“AA”可以,但不该把什么都分得那么清楚,夫妻间以爱为基础,没有了爱一切都解体,什么“AA”制,全没了存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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