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天,有很多朋友们后台咨询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了。然而由于政策调整,2017年多地会计从业考试考务公告暂未公布,只出了个考试暂缓公告。去年此时,多处地区会从考试报名早已开始了,而今年各地考试通告都还没公布。经专家分析之后,认为目前,会计从业资格证还是需要的,短期内不太可能会取消。
1.当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但并非主流问题。
早在1999年的《会计法》第二次修订时,就建立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在那之后,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拥有会计证,这是对会计从业人员胜任能力的基本要求。
虽有部分人非法获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但绝大多数人都是认真准备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达标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随着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透明化、规范化,会计证管理水平提升了很多。虽有人抱怨这套管理制度不好,但也只是支流,不会影响到整体会计证的管理制度。
2.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从业人员职业胜任力的最基本证明,也是职业发展的最基本保证,不应被取消。
由目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存在一些问题,推论出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存在才导致了行业管理的混乱,这种观点解读未免过于勉强。
首先,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而具备的专业水平,与从业人员在学校及工作过程中所学到的知识和拥有的能力有联系,但不能混同。
也不能认为非会计专业人员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就搞乱了“会计专业人士”的队伍。可能有人通过不法手段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但这是个别人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不是管理制度的大问题,是个别人搞乱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现状。
其次,会计从业资格是会计人员职业发展的最根本的基础。只要通过《会计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那么就说明他们具有了从事会计工作的最基本的专业知识,不以出身论英雄,只凭能力端饭碗。
如果没有了会计从业资格证,那么用什么来证明一个人具备会计工作的胜任能力呢?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考核,办法确实不错,但缺少统一标准,很可能造成更大混乱,更多的人权益得不到保障。
最后,会计从业资格保证了会计人员在各自岗位上胜任工作,从而促进了整个会计职业的规范管理,明晰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
有少数人认为会计从业资格没有存在的必要,是因为会计从业资格证“太容易取得”了。不可否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财会考试中比较容易的、入门级别的考试,只要具备了从事会计工作的最基本的专业知识,基本上都可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从取得的难易程度看,它的“含金量”不高,但并不能否认它存在的必要性。
有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区分了能否从事会计工作的两类人群,让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正式起步,按照会计从业资格——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这样一个路线发展。从这个角度看,会计从业资格是职业发展的起点。试想一下,没有职业发展的起点,哪来更高的发展?
3.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制度会有所改革,不必取消。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现存的问题,理应引起重视。这也是关心会计人,是为了更好地对会计职业的管理。不过,应以“改变”替“取消”。
例如,可适当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核难度,让它显得“更专业”。人们的心理总是这样的,觉得“物以稀为贵”,太容易取得的东西不会珍惜。提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难度,特别是对专业知识的考核难度,一来增加其专业性,二来间接提升了会计职业在经济生活中的形象和地位。
总之,认为取消会计从业资格的观点动机值得推敲,我们还是要支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存续,并且支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职业管理的改革优化。
会计从业资格证即刻取消,属于“谣”传
这几天类似这样标题的“新闻”在朋友圈刷爆了,使得正在准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下文简称会计证)考试的学员朋友以及刚刚考过会计证的朋友一阵恐慌。正在准备考试的朋友之所以恐慌,可能觉得职业发展的道路少了一条;然,考过的朋友觉得自己考了一个“绝版”而且是限量版的证书,进而怀疑自己是不是读了个“假”专业!
小编也注意到有的媒体尽宣传不仅会计证取消,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职称也将取消。。。等等不实的消息内容。小编本不想在此bi….bi…bi….,但是小编确实看不下去这些不真实的宣传和解读。下面我们一起来解读财政部发布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清理情况说明》
其实,此说明大致从两个方面来解读:
一、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最近网友对于会计证考试的回答
此为回答原文: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会计从业资格被列为建议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因取消会计从业资格涉及到修订《会计法》,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目前,会计司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会计法》的修订工作。
此回答有两层含义:1、会计证被国务院列为建议取消,而非谣传的即刻取消(目前尚未取消);2、会计证是否取消,我们需要关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否会做出修改《会计法》的会议。因为在我国法律、法规谁制定谁才有权修改,而《会计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二、引用2016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会计证未来发展的建议
此为原文:根据2016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汤涛副部长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的讲话,对取消前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今后还可以继续发挥能力水平证明的作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取消了,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需的准入证明,但是,会计人员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然可以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此文告诉我们:即使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改《会计法》继而取消会计证作为进入会计职业的准入证明,会计证考试可和之前取消的注册税务师一样改为税务师水平类考试。(会计证还是要考)
然,对于这个水平类考试,我们可以结合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宗旨得出以下结论,可能将现在由国务院财政部主导的会计证考试下放到由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即省、自治区财政厅、直辖市财政局)主导其考试。
到此为止,大家有发现财政部的此说明中有涉及到取消初级、中级以及高级会计职称的内容吗?因此,有的谣言就不攻自破啦!我们要不信谣、不传谣,相信事实,这样社会生活才会越来越美好的!
最后,对于计划从事会计以及正在从事会计职业的朋友们,若希望我们在会计这条道理上走的更远更稳,小编希望大家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以不变应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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