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从申请人的角度解答过。这次就以被执行人的角度解答。个人认为黄淑芬的起诉并不无道理。
网络大V点评某事件,确实会将事件推上舆论浪尖,那么,对于事件来说,让公众了解并参与讨论,这无可厚非。但是,把事件中的人物指定出来,并贴上“老赖”的负面标签,想想看,任何一个人都承受不了网络的暴力。
至于黄淑芬提起的诉讼的行为,这个也是好理解的。当一个人面对公众压力的时候,也是别无他法。至于她的诉求能不能成立,这个就不好说了。如果换成我作为代理律师,这种参杂着道德的案件,根本不能提起金额诉求。我只要求大V道歉,要求网站删除相关内容即可。何必要提“老赖反杀式的诉讼”,又再一次把当事人推入漩涡之中?但是,估计知道我这个想法的当事人也不会与我办理委托手续。!
这事持续了至少两年了吧。
只能说公道来得太迟太迟太慢太慢。
受害者的儿子为了与老赖抗争到底,放弃了工作,遭到了各种恶意对待,甚至生命威胁;老赖说自己各种没钱,拒不赔偿,偷偷转移财产,还反咬受害人一口竟然想上诉,将不要脸发挥得淋漓尽致。。
公道是慢慢讨回来了,可是逝者如何复生?维权者失去了工作,搭进去相当多的时间成本,失去了本应步入婚姻殿堂的女友。
到头来老赖慢慢吐出来的赔偿,在我看来杯水车薪,永远无法抹平维权者心中的痛,永远无法赔偿维权者的前途和本该其乐融融幸福的生活!
逝者安息,但愿维权者今后的人生都被温柔以待。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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