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辅导教材

▶ 2018年12月28日,灯塔市某热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 2020年1月14日,桃江县某风电项目场内道路5-1#主干道18#机位处发生一起车辆坠崖事故,导致5人死亡,车辆受损报废,直接经济损失约528万元。

▶ 2021年1月2日,丽水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卸料平台进行卸料时,因驾驶员违规操作致使车头上翘撞击房梁,导致驾驶员当场死亡

▶ 2022年7月6日,广西某风电场工程场区道路12号挡土墙施工路段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5万元。

……

电力行业生产交通事故频发

该如何预防?

为了防止中毒窒息事故,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以下简称:2023版《反措》),在2023版《反措》中,针对“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要求之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做了要求和规定。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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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1.9.1 建立和完善电力生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实施细则,健全交通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明确责任。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人货混装等违法违章驾驶行为。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解读

1.9.2 加强对电力生产所用车辆维修管理,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维护,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解读

1.9.3 大件运输、大件转场、运输危化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制定运输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1.9.4 在临边、狭窄场地、临近带电体及线路等危险区域(路段)使用车辆作业时,应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解读

1.9.5 严禁未提前确认路基、边坡满足安全作业要求盲目作业,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必须设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墩、挡墙等防护设施,并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1.9.6 严禁在铁道上或机车底下休息,不准在车辆下面或两节车的中间穿过。在铁道附近进行工作可能影响调车作业或行车安全时,工作负责人应事先与调车人员联系,做好安全措施,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煤车摘钩、挂钩或起动前,必须由调车人员查明车底下或各节车辆的中间确已无人,才可发令操作。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解读

1.9.7 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铲车等特种车辆,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工作中不得载人。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解读

1.9.8 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机动车行驶特定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的限速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解读

1.9.9 建立交通安全预警机制。按恶劣气候、气象、地质灾害等情况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制定并落实防止车辆伤害事故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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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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