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1、已授权的办税人员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2、点击左侧红字发票开具进入二级界面。
3、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界面。
4、录入查询条件,选择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
5、点击“选择”后进入确认界面,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正确的开具红字发票原因,点击“提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即提交成功。
6、回到红字发票业务页面,点击“红字发票开具”,选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点击对应信息末尾的“去开票”。
7、点击“开具发票”,红字发票开具成功。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红字发票确认单由购买方发起,需要销售方确认,再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如果红字发票确认单由销售方发起,若购买方尚未认证抵扣对应蓝字发票,销售方可直接选择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若购买方已认证抵扣,需等购买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再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通过二级页面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模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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