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最好的解除方式是双方协商自行解除,即双方分手,不再往来。
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除同居关系,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诉讼分两种情况: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即表示,如果双方均未婚同居,那么解除同居关系,是不能通过诉讼解决的,但是如果一方已婚,可通过司法手段解除同居关系。
2、如上所述,如果双方未婚同居,单纯的提出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是如果在解除同居关系的同时,涉及到财产分割或小孩抚养权问题的,法院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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