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是指在生理或心理上还未完全成熟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恋爱现象。进入青春期后,出现异性爱慕倾向的青少年,会主动接近自己喜欢的异性,双方交往频繁,相互倾心,导致恋爱的发生。
早恋的特点为:
(l)由性冲动和外在吸引而产生,缺乏思想情感方面的考虑;
(2)彼此往往是由双方身上的某一方面的优点产生倾慕之情,缺乏对对方的全面评价;
(3)缺乏责任感和伦理道德观念的约束,极易发生性行为。
咨询要点:
(1)了解产生早恋的原因。生活水平的提高,促使处在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营养状况普遍良好,身体发育加快,性成熟的时间提前,性意识开始萌芽并躁动,使他们过早有性爱体验的强烈要求;由于青春期的来临,在心理上渴望独立自主,一旦摆脱家庭的束缚,则会促使他们在恋爱问题上跃跃欲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生活,使男女同学接触机会增多,而在交往过程中,不免互相爱慕,引起早恋;由于社会生活的开放性、丰富性、信息量的增大同学们可以从各种渠道获得描写恋爱的信息,这些信息的诱惑力和感染力很大,引起他们的联想和模仿的愿望;理想道德教育特别是爱情教育的缺乏,造成不少同学不求上进,道德观念薄弱和恋爱问题上的无知.很多同学把异性之间的好感、友谊当作爱情来对待,更由于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使异性友谊无立足之地,异性同学之间接触多一些,就会被人哄成“恋爱”,当事人有时就被逼上梁山;学校领导和老师,在男女同学交往上设置种种限制,对突破限制的同学横加指责。结果,“禁果分外甜”,限制反而引起了一些同学的好奇,找机会尝试恋爱的滋味;考入中专的学生,认为毕业后分配到农村,难找合适的对象,现在有合适的就要抓住;有的同学外貌漂亮,生性浪漫,认为青春的幸福就在于花前月下的私语,为了追求这种幸福,会轻易地和别人恋爱,但也有的同学只是为了好玩和探奇谈恋爱,后来弄假成真。
(2)斩断恋情。正如建立恋爱需要两厢情愿一样,结束早恋也应是双方同意,这样才能不留后患。主动提出结束早恋的一方要用坚定的意志,果断而恰当的方法,斩断恋情。你可以与对方在适当的地方,在理智的情况下作深入的谈话,谈话中,你要首先肯定对方在恋爱过程中对自己的爱护、帮助和关怀,然后告诉对方早恋的危害和学习的重要性,劝其把爱情之火熄灭,把爱的种子珍藏在心底,把精力用在自己的学业和个性的完善上。也可用书信的方式。因为书信比面谈有更大的缓冲余地,措词也能更冷静、得体,但不管用什么方式,都要防止引起对方的误会,以能尽快使对方心悦诚服为目的。
(3)中断往来。从结束早恋的限度来说,男女同学间的友谊、好感都是正常的感情,只要把恋爱退回到好感或友谊,早恋也就结束了。但是,由于恋爱所唤起情感是强烈的,而中学生的理智和抑制力相当有限,所以,要结束早恋,就要尽量避免两人单独在一起,暂时中止感情交流的一切渠道。经过感情的一段冻结过程,使理智对感情的控制成为习惯以后,再恢复正常交往,感情之树才不会故态复萌。
(4)转移情感。把时间和精力转移到紧张的学习和健康的课余爱好上去。多关心国家大事,多参加集体活动,多谈一些文字名著、哲理文章,多想想自己的进步,想想将来的事业,想想将来在复杂的社会里如何开拓和进取。这样,心胸和视野就会开阔,抱负就会远大,就会焕发出勃勃朝气,永远前进。
指青春期或在此之前还不到恋爱年龄的少女出现过早恋情。早恋是一种世界性的社会现象。早恋由环境因素引起,与早熟引起的性兴奋与性萌发有关;也与少女的孤独、空虚,心理上缺乏支持有关。陷入早恋之中的少男少女因爱到互相吸引、互相爱慕、互相支持,情绪是欢愉的,情感是纯真的。由于早恋中情感处于主导地位,通常都缺乏理性,多数人有肉体与性接触的意向,但不一定都付诸实践。相当多的早恋少女满足于温馨的情感氛围,卿卿我我的语言交流。当然,也有部分人基于性冲动而发生性行为。
少女的早恋,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模仿型早恋——这是指性意识发展还处于接近异性阶段的初期的早恋类型,出于好奇心而模仿成人恋爱,随心所欲,不问后果,带有明显的游戏性特点;天真型早恋——出于对异性的向往而进行恋爱,只要对某一异性的某些特点好感。认为对方声音好听,球打得好,就会偷偷地眉目传情,或干脆写信约会,带有明显盲目性的特点,这是性意识发展处于接近异性阶段中期的早恋型,初恋型早恋——出于对异性容貌、能力、风度、性格等的倾慕而进行恋爱,开始对爱情有了自觉的追求。但还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恋爱的全部内涵,这是性意识发展处于晚期的早恋类型。
对于青春期中少女的早恋,作为教师与父母,一要加强教育,使其认识到她在思想上尚未定型,心理上尚未成熟,经济上尚未独立,事业上尚未定向,各方面还处于发展阶段,过早谈恋爱对自己身心发展、理想前途都极其有害;二要防微杜渐,随时把握少女在同异性交流中的心态,一旦发现她们有了早恋迹象,就要及时并机智地通过暗示、点拨与谈心,力求将早恋消除在萌芽状态;三要正面疏导,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循善诱,指导她们正确对待异性,用道德的力量和自控能力驾驭自己的感情。切忌动辄批评,甚至不分表红皂白地训斥、苛责、打骂和当着她的同龄人的面羞辱她们。这极容易产生“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使她因为反抗而与异性情感联结得更紧,把早恋变成真恋,结果使少女遭受很大精神痛苦,使她们与父母的亲情也受到伤害。个别早恋少女因不堪其辱,愤而出走或自杀,这些方面的教训,是值得吸取的。
楼主好!
从书面意思来看,早恋就是十六岁以下的学生之间发生的爱情。
但从当今社会父母的眼中来看,早恋应该是子女在完成学业之前,在没有自力更生的生活能力之前,男女之间产生的恋爱关系。
早恋通常带有父母否定性的感情色彩,并被归类为子女开始走向叛逆的一种行为。
早恋肯定是从初恋开始,而初恋又和初吻初夜这些行为密不可分,这才是父母最担心,也在极力反对和阻止的。
子女在充分了解男女之间的生理常识之间,如果过早地越过雷池,盲目地偷尝禁果,势必会给身心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
但是哪个后生小子不钟情?又有哪个二八女郎不怀春?
既然无法阻止,不如顺其自然。
只要女孩懂得保护自己,男孩懂得约束自己,恋爱双方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有能力经营这份爱情,并为之负责到底,那么早恋也是可以允许的。
是不是早恋不是从时间的节点上来衡量,而是从生理和心理的成熟阶段来判断。
所以,我认为在没有能力经营爱情之前的恋爱,都是早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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