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是比较常见的,就是担任官职,这种称呼在现代很常用,但在古代却不多。比如我们经常在介绍某一著名的官员时,都会介绍他曾经任过某一职务,如曾国藩,曾任大学士、两江总督。不过,在正式的官书上往往不会如此称呼。
“授”,就是授予官职、爵位。这种称呼在古代用的很广泛。比如《商君书·勒令》中就有“国以功授官予爵。”授是官书上常有的称呼。到了宋代以后,如果在“授”前面加上“责”字称为“责授”,就表示降职贬官。如《宋史·卢多逊传》中就有:“拜中书侍郎平章事,下诏数其不忠之罪,责授守兵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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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这是古代授予官职的一种隆重的称呼,比如拜某人为相,为大将军,一般都要举行隆重的仪式以授予官职。这种情况在西汉以后较为常见,如《史记》中就有:“乃拜婴为大将军”。《三国志》中有:“拜亮为丞相”。
“选”,一般是指选拨人才而授予官职。相对来说,选所指定的对象皆为中下级官员。比如,清代时期,吏部职掌官员选拨和任用,每个月都有“月选”,指的就是在京五品以下,外官四品以下的铨选。
“征”,就是从民间征召而授官,一般是指第一次出仕为官,或是从地方入朝任官。在科举制度尚未创立之前,国家选拨人才是通过察举来进行的,也就是说从汉代一直到南北朝时期,都曾广泛运用过这一称呼。但自从科举制度以后,征这一称呼就很少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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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指的是皇帝钦点某人为官。像我们熟悉的点状元、点翰林就是如此。当然,更多的时候还是指皇帝将某一特殊的官职授予某人,往往是处理紧急政务的,像钦差大臣就是钦点。
“简”,是指简拔,越级提拔的意思。这种情况往往都是官员政绩卓著,受到上级的特殊提拔。清代时,皇权最为集中,皇帝在用人权上有着最后的裁决权。很多中下级官员由于政绩突出,或是特殊功勋,就有机会受到皇帝的简拔。比如《清史稿·周天爵传》中就有:“星沅既奏请,特简总统督师。”
“封”,一般是在官员既授官又授爵,或是授予土地和封国时才用的称呼,一般的晋升是不会用封的。比如曾国藩剿灭太平天国运动后,朝廷加其为太子太保,封一等侯爵,世袭罔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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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就是任官,无论是新任还是改任新职,都可叫除。这一点和现代汉语的理解有所不同,在古代用得很普遍。汉代以后,任官多称“除官”,或简称“除”。不明此义者,很容易误解。比如文天祥在《指南录后序》中就有:“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
“补”,也是古代授官中经常用到的称呼,意思是指任命某人填补缺额,或按照某种规定应当照例任命的职务。比如清代时,大多数地方官为三年一任期,期满或升或调,空出的官缺便有人补充。还有,比如布政使若是提升,按例是升任巡抚,这个时候就该用“补”来表示。
“赠”,这个称呼往往是对已经死去的官员或现任官员的先辈追赠官职的称呼。如《宋史·范仲淹传》就有:“赠兵部尚书,谥号文正。”按照一般的惯例,凡给死者的赠官,一般都比死者生前的品级为高,因为这一类赠官只是一种荣誉性的表示。
此外,古代职官的任命还有一些不常见的称呼,如“辟”、“举”、“表”、“录”、“起家”、“通籍”、“版授”等等,这里就不再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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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说明的是,还有一种称呼比较特殊,就是将名词作为动词的称呼。“巡抚”、“通判”、“刺史”,用现代汉语解释都是名词,但在古代却也可以作为动词以表示官员任用。比如王安石“通判舒州”,就是担任舒州通判;扬巍“巡抚山西”,就是担任山西巡抚;“以李鸿章督直隶”,就是李鸿章担任直隶总督。
众所周知,我国自古幅员辽阔,皇帝作为国家的最高执政者,必须要管理着方方方面,在这种情况下,皇帝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选拔官员纳入管理国家事务的授官制便应运而生,那么,古代授官有哪些方式呢?
1.世官制:先秦时期,根据血统、出身选官,官职世袭。
评价:选官只限定于贵族范围,下层人一般没机会参政。
评价:这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但以官举士易任人唯亲,有封闭性特征,百姓往往没机会参与其中。
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中正根据门第进行评定。
评价:成为士族把持政权的工具,不利于选拔真才实学。
4.科举制:隋朝至1905年,根据才学、成绩来择优录取,开放仕途。
(2)有利于把考试权收归中央,从而加强中央集权。
(3)“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在名利的刺激下,有利形成社会读书风气,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且,进士科重视诗赋,这大大有利唐诗的繁荣,促进文化艺术的发展。
(4)通过才学考试来替代以前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凭血统、品行、门第评定的方式,体现社会公平公正。
弊:(1)考试单一,忽视实践能力
(2)八股取士,束缚思想
(3)考试采用固定程式,成了统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
5.买官制度:历朝历代都有买官制度,一般是暗箱操作、有时候也公开叫卖,不同的官职有对应的价位,当然,一些重要的部门:如吏部官职是不可买卖的。
评价:这一制度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富人入仕的愿望,但也加剧了官场的腐败风气。
综上所述,小生来总结一下授官制度的发展规律:
(1)从标准上看: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标准趋向公开公平。
(2)从选官权上看:由地方收归中央。
(3)从选择方式上看:由举荐或评定授官到科举考试,不断走向严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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