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其实家家有本难念得经,需要择优选择吧。首先从法律上讲,从休完产假就离职不违法的。 但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 根据我国《职工 劳动保护 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其次,你工作的职责是不具体不可替代性。这样可以判断你修完产假回来是否会被边缘化。如果你是行业资深人员。且回来上班工作职责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和转型。是可以接受继续工作的,我有个女同事 产前是做大区策划工作的。产后回来彻底调度到文职岗位。各种待遇均不及从前。
谨慎大公司。并非是大公司福利就好。国内的几个互联网企业就做的一般。公司越大往往人才流动越高。你修完产假。很难不被边缘化。
现实点来说。如果是超龄产妇。是有生育津贴的。1万~2万不等。一定要拿到手后才能离职。
如果家庭条件不允许。建议还是要继续上班的 毕竟养宝宝才是硬道理。所以这里要保持心态平和。你休假半年 你的工作总要有人做的。适应适应 你有能力和本事 总会正常回归或者平调到其他岗位
各种大神 二代的朋友不解答了。这些对你们不是问题。也不需要答案[呲牙]
最后祝宝宝健康快乐!
先说可行的情况,那就是如果公司本来也不想要你了,巴不得你休完产假就辞职呢,因为产假后还有一年的哺乳期,属于三期之一,公司如果想辞退你都费劲,正好你自己走了,多好。
我之前有一个同事,产假回来后就要求涨工资,要求月薪涨3000,当然公司没同意,最后按正常涨薪比例给她多涨了一些,但是距离3000还差的很远。然后她开始故意和领导对着干,指责领导水平太差,还要她教,就差谩骂了。她还反过来指责领导难为她,说想辞退我直说,于是领导明确跟她说,你现在哺乳期我不会辞退你了。过了不到一个月,她就主动提辞职了。
她为啥敢那样对领导?因为她知道我们守法,如果辞退她肯定要给补偿金的,哺乳期基本得按2N给了,她自己就是HR她明白的很。但是她没想到领导不但忍了她,看着她作,还明确告诉她不可能辞退她。于是主动辞职了,领导长舒一口气,总算去了这个麻烦。
再说不可行的情况,那就是你隐孕入职或者入公司后马上怀孕生娃,这种情况休完产假就离职挺没职业道德的。隐孕对我们公司来说没出现过,因为入职体检有胸透这种项目,孕妇不能做的。但遇到过入职后很快怀孕的,生完孩子继续在公司工作了挺久,这样也算公司没白招这个人。
现在条件越来越好,有个别校招女大学生在岗前培训时就怀孕了的。我个人不是很认可这种方式,你至少要给公司做出一点贡献才好意思休五六个月的产假把工作让别人帮你干吧。一进来就怀孕生娃的,产假回来后很可能没岗位,加上你没有建立好良好的“群众关系”,内部调动的岗位你不知道或者人家不认可你,那最后你不得不离职了的话,你怎么和下一家公司说你的情况?人家会不会担心你再来这么一次?
劳动者有就业自由的权利,可以随时按规定向单位提出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的纠纷案件实务经验,分析建议如下:
1、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吗?可以,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但是需要按照规定提前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即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通知的方式应采用书面方式通知。
2、员工在怀孕期间、产假休完、哺乳期可以主动提出辞职吗?员工在三期可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只要按照规定时间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到期后办理交接手续即可离职,单位无权拒绝或人为设置障碍阻拦。
3、员工在怀孕期间、产假休完、哺乳期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员工三期内无权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以主张恢复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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