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车主和滴滴司机两种称谓,虽然都是开车,但一词区别,却内涵大不相同。
一、车主是自有车辆,司机是公司车辆。
滴滴车主:顾名思义,车的主人,是所开车辆的拥有者。车辆是自己的,或者说是自家的,行驶证和驾驶证上都是自己或者行驶证上的姓名是家属,总之,车辆是个体所有的。
自家的车,跑滴滴多以赚点外快、补贴家用为主,车辆家用为主,空闲时间兼职跑跑是主要形式,极少数专职也是同是需要兼顾家庭用车需求。
在滴滴平台中,截止2018年6月数据,兼职的车主数量占比约为83%。
滴滴司机:显然只是司机。所开车辆不属于自己或自家所有,可能是平台公司的车辆,也可能是租来的车辆,车辆的所有权都不是自己。所以,只能成为司机。
全职为主,开公司的车,是要交租金的,也是一门工作,所以多为全职。
滴滴平台中,截止2018年6月数据,专职的司机数量占比约为17%。
二、网约车中,车主是C2C模式,司机是B2C模式。
滴滴车主和滴滴司机自车辆所有权上的本质不同,也是网约车C2C和B2C两种不同运营模式的最直观体现。
1、滴滴车主,是C2C的网约模式。
什么是C2C?C(Customer)是指消费者、用户,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在这个交易中,主要分为卖方、买方和平台三部分。也就是说,滴滴、美团和易到等都是为C和C搭建了一个平台。
滴滴车主,开自己的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为叫车用户提供出行服务。对滴滴平台来说,车主是用户,乘客也是用户,平台起到的是信息推介的作用。
滴滴车主跑滴滴的交易过程中,卖方是私家车主,买方是叫车用户,滴滴作为平台存在。
显然,滴滴车主,正是互联网经济形态下的C2C运营模式体现。
2、滴滴司机,是B2C的网约模式。
什么是B2C?B(Business)是指商务,而B2C就是企业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商业模式。网约出行套用B2C概念,只有企业(平台和企业都是一个主体)和用户两方。即企业或平台直接向用户提供出行服务,服务的车辆产权是公司所有,司机被雇佣为平台或企业的员工替企业为用户服务。
滴滴司机,开的是滴滴公司的车,替滴滴为用户提供叫车服务,显然,属于B2C网约模式。
而另一部分无车司机通过租赁滴滴合作公司的车,车还是公司的车,但司机却要缴纳租金和抽成双重费用,公司将购车成本成功转嫁到司机身上,与传统出租车的经营模式完全相同。所以,本质上来说,租车跑滴滴,也是B2C。
未来:车主与司机,两种称谓,两种命运。
滴滴车主和滴滴司机,看似简单一词区分,实际却是两种模式,两种业态的区别。
然而,网约车行业正面临一场全行业的合规大整顿。
原本在网约车管理规则下就没有获得准生证的C2C模式,在新政下合规无望,即将面临12月31日的清退大限。目前来看,清退令后,全国3000多万的滴滴车主即将不得不退出网约车行业,剩下10多万的滴滴司机还可以合规继续跑下去。
滴滴车主这个称呼可能在12月31日后,不复存在了。
未来,或将没有滴滴车主,只有滴滴司机!
滴滴车主和滴滴司机的称呼按照习惯来说的话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叫法不同,逼格一个点就叫滴滴车主,通俗一点就叫滴滴司机,但是现在滴滴平台正在落实网约车证上岗接单要求,滴滴车主和滴滴司机的区别就开始明显了,而且有了特征性。
以后我们看到滴滴车主和滴滴司机的区别可以从这几点出发
一,滴滴车主
主要通过是否办理了网约车证来区分,如果不是办证跑滴滴的可以划分为车主,因为他是私家车主跨界临时跑滴滴,理论上讲还是车主,但是汽车非营运车辆,用途不同,出发点也不同。讲汽车和人都不属于滴滴平台和网约车行业,只是临时插一脚的角色,起到一个临时补充的作用,其汽车和人对于平台和监管部门没有可控性和管理性,属于换汤不换药。
二,滴滴司机
主要通过携带网约车证上岗来决定,就好像我们叫出租车司机一个道理,司机的含义包含正规合法群体,用于对某行业的人一种赞美称呼,滴滴司机在以后都是全职跑滴滴服务老百姓,不存在滴滴车主那样看时间,看心情,看收益来决定是否跑滴滴,因为滴滴司机一天不跑单损失是很大的,只要有点收入,哪怕是微薄的收入他们也会去跑,因为生存。
在我们潜意识里也会主动区分两者,车主和司机给人的听觉和直观判断也是有区别的,我们是不是听到车主会感觉对方可能只是兼职或者临时跑跑滴滴,但是听到司机就会觉得对方是全职跑滴滴,这就是感官和潜意识的区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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