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期(总第230期)2018-6-28
编者按:日本政府推出的颠覆性创新政策“ImPACT计划”已经实施3年多,其独特的项目管理人(PM)选拔机制专注于遴选那些有志于完成“高风险-高影响力”的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本文收集整理了ImPACT计划选拔出的16位PM的研究计划,运用NVivo软件从16位PM的研究计划中提炼、概括出质性数据,并参照创新人才心理维度的五维分析框架,借以考察ImPACT计划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发现ImPACT计划的PM集中表现为基础智力心理维度突出,研究风格、个人性格和研究知识在个体间差异较大,而产生颠覆性影响的动机维度并不明显;此外,本文还总结了与ImPACT计划相关的38所大学。本文可以为持续考察ImPACT计划及其最终效果提供研究参考。
一、日本ImPACT计划介绍
1. ImPACT计划的政策背景
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经济泡沫破裂之后,经济增长一直停滞不前。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日本社会各方力量都尝试突破经济发展停滞的困境。近几届首相也希望通过科技创新实现经济、社会的重大改变。在巩固现有创新优势的同时,日本政府、商界以及学界也非常重视颠覆性技术和颠覆性创新,并对这类技术创新给予了不小的期待,体现出日本政府在科技上的“以正合,以奇胜”的战略思维。
2. ImPACT计划的主要内容
ImPACT计划是ImPACT Program的中文译文,ImPACT是个首字母缩写,全称为:Impulsing PAradigm Change through Disruptive Technologies,意思是“通过颠覆性技术推进范式转变”。因此,ImPACT计划就是日本政府倡导发展颠覆性技术及颠覆性创新的一套国家科技创新政策。政策的启动时间是2014年,为期5年;总资金550亿日元(约合5亿美元);政策发起机构是日本内阁府下的科技创新综合会议(CSTI),执行部门是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政策面向日本全国实施,其运营构架请见图1。具体结构如下所述:
(1)CSTI全体会议一般由首相、相关大臣(部长)和执行委员共同参与,负责商定聘用、解职PM;由大臣、副大臣、政务次官(相当于常务副部长)以及部分议会议员组成的促进委员会负责计划的整体管理工作;促进委员会下设专家组或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某些议会议员和外聘专家组成,负责监管项目进展。
(2)CSTI在ImPACT计划中主要执行PM的提名、决议和项目评审。
(3)复审专家组或复审专家咨询会是ImPACT计划组织管理的第四个层级。
(4)PM具有设定管理科研项目课题、全权指定科研团队人选的自主管理权限。为了使PM专注于科研项目的管理与实施,JST为PM提供诸如协调联络、签订合同、资金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对外悬窗等办公事务上的支撑。
ImPACT计划的设立初衷主要是“催生颠覆性创新,即通过高风险高影响的研发活动为产业和社会带来重大变革(create disruptive innovations which revolutionize industries and society through high risk, high impact R&Ds)”,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高风险,高影响(High Risk-High Impact),强调“基于未来的需求来设置研究课题”;预期成果一方面是产出颠覆性创新,另一方面是提出实现创新的行动方案。截至目前,已经分阶段选拔了16位PM:2014年提名12位,全职做PM的有6人,在学术界还有兼职的PM也是6人,每位预算最高3700万美元;2015年增加4位,都是兼职PM,每位预算则降低一半,为1400万美元。每位PM的研究都各具特色。按照研究主题分,可以将16位PM分为5类:
(1)面向新世纪的日本式价值创造(Japan-style value creation for the new century)。
(2)与地球和谐共处(Living in harmony with the world)。
(3)连接人与社会的智能社区(Smart community that links people with society)。
(4)使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健康舒适的生活(Realize healthy and comfortable lives for everybody)。
(5)增强国民坚韧感(Realize a resilience that is keenly felt by every individual Japanese)。
通过观察这5个类别可以发现:前两个类别是发散型的选题,旨在提倡运用新科技促进日本的价值创造和世界和谐;后三个类别属于收敛型的题目,与人工智能、老龄社会、自然灾害的防控相关。按照官方归类,总共16个研究计划,最多的研究领域是与民生相关的第(4)类主题,共有6个项目;其次是(1)类,4个项目;而(2)、(3)和(5)类都是2个项目。
ImPACT计划还没有最终结束。但本研究不妨假设这16项被评价为具有“高风险-高影响”的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做此假设的依据有二:其一,虽然结果不符合预期的情况总会存在,会有个别案例达不到预期,但从整体上看,可以相信项目评审及审查人员的工作是有效的,预期成果的达成是个高概率事件;再者,公开PM和项目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促进示范作用,事情朝着人们愿意相信的方向发展可能性较大。
3. ImPACT计划的PM机制
(一)PM机制的评价程序
ImPACT计划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PM的选拔和评价已经成为一种公开的机制,成为该计划的核心部分,是该项技术政策的工具内核,也是评价颠覆性技术、颠覆性创新和颠覆性创新人才的重要参考。图2展示了PM的选拔程序,大致分为3个阶段:
(1)用2个月左右时间公开征召PM。
(2)用2个月左右时间对报名PM及其项目开展评审。评审分为三个步骤:
(a)专家组评审:对申报文件进行审阅,对PM进行面试,选出PM和项目。
(b)委员会评审:汇总入选PM和项目,再次面试。
(c)全委会评审:CSTI全体会议做出最终决议,确定PM。
(3)用3-5个月时间,入选PM细化各自的研究计划并在委员会上通过。
(二)PM机制的评价标准
ImPACT计划PM的选拔标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4个小点:
(1)对PM的个人素质及其往工作绩效的评审。
(a)从能力上评价PM,具体包括:是否拥有技术及市场趋势的综合视角;是否能设计和管理“以产业为导向”的研发项目;是否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b)从动机上评价PM,考察其是否有贯彻实施重大创新的决心。
(2)对PM提出的研究计划的概念进行评审。
(a)项目概念是否具有良好的兼容性,是否符合ImPACT计划的主旨。
(b)项目概念的内容是否恰当合理。
PM的职责任务可以概括为5个方面:(1)明确科研任务,定义要解决的问题。目标的清晰是科研设计的第一步,ImPACT计划强调问题导向,每位PM都要对科研问题进行明确定义,让科研目标清晰化。(2)明确研究方法,制定解决办法的思路。针对明确的研究目标,澄清解决办法中的概念、厘清解法步骤。充分发挥创造力、想象力。(3)设计研究计划,组织开展研究。PM要组建自己的科研团队,团队往往是由跨机构、跨部门、跨学科的科研人员组成。(4)开展项目管理,协调各方工作。PM要勤于沟通,善于协调,在科研团队内部和外部进行有效的项目管理,让工作朝着既定目标进行。(5)开发研究成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PM要对科研成果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制定技术转移方案,确定应用中的产业标准,实现科研成果的商业化。
PM的权利和义务包括:(1)PM具有选择科研机构进行项目实施的权利,有分配项目预算的权利。如果PM本人并不在所选的科研机构任职,则PM需要向专家组汇报工作情况;如果PM选择自己任职的科研机构,则PM需要向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由委员会决定项目进展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相关性。这种PM和科研机构有所区分的程序设定,主要考虑的是PM在向自己所在的科研机构分配项目资金时,委员会能够起到监管作用。(2)PM需要接受项目评审,半年一次,PM汇报工作进展。专家组可以提出改进要求;CSTI会议保留解除PM职务的权利。
二、质性数据视角下的PM机制解构
本研究收集ImPACT计划的公开文件作为研究样本,收集整理1份总计划、9份进展报告和16份PM研究计划,运用质性数据分析方法对这26份文件进行NVivo高频词查询。话语的元素是字词,文件中的字词数量是话语的重要特征,重要的思想是往往在话语中重复出现。因此,本文假设:高频词语可以表征重要关注点。因此,基于NVivo的词频查询功能,本文对中美创新政策文件做高频词分析。由图3和表1所示,如果按照对象用语和行为用语将高频词进行分组,那么:
❖ 出现率排在前面的对象是:技術、機関(机关)、システム(System)、データ(Data)、大学、課題、社会、可能、量子、細胞、実績、情報、産業、方法、医療、世界、必要、材料、目標、機能、pm(项目管理人)、重要、デバイス(Device)、分子、考え方(观点)、可視、ビッグデータ(Big Data)、小型、要素、レーザー(Laser)、企業;
❖ 出现率排在前面的行为是:開発、研究、選定、実現、公募、評価(评价)、実施、指名、構造、達成、実証、解析、計測(计量)、有する(持有)、介護(看护)、設計、反応(反应)、制御(控制)、処理。
图3 ImPACT计划高频词分析(26件样本)
表1 ImPACT计划相关文件前50位高频词(26件样本)
大学作为一个重要机构,在ImPACT计划中分布广泛,这从PM的选拔程序、职责定位等方面也可看出。本研究从样本中抽出“大学”进行统计分析,它是ImPACT计划的重要参与主体之一,考察其在文件中的质性数据特点。首先,26份样本中涉及到的大学包括38所,按参考点数量排序如表2 所示:
表2 ImPACT计划相关大学列表(26件样本)
通过NVivo的交叉分析可以得到各个大学在样本中与“PM”这一关键词的相关统计情况,如图4所示:东京大学、京都大学、东北大学、大阪大学、东京工业大学、早稲田大学、名古屋大学、筑波大学、神户大学和静岡大学是与PM关键词交叉相关最多的10所大学,横轴数量越大,说明该大学与PM的交叉越多。这一结果也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ImPACT计划与这些大学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果把大学作为连接PM的一条重要相关因素,那么这16位PM的相关关系图就可以通过NVivo的聚类分析功能得到。除了大学,还有许多机关是ImPACT计划的重要参与主体,与PM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政府的部门、政府下设的科研机构、企业的研发机构、民间团体等。本文限于篇幅不作展开分析。
图4 ImPACT计划中大学与PM交叉关系图(26件样本)
三、质性数据视角下的PM心理特征
科技创新是人类的一种复杂劳动,从事科技创新的个人和团队,从心理统计层面上看具有一类人群的共同心理特征,如果用一个词来归纳,就是“创造力强”。本研究主要关注的创新人才(尤其是产出颠覆性技术的创新人才)的心理特征,这类人正是ImPACT计划希望选拔的PM。如果说颠覆性创新是创新的一种,那么颠覆性创新人才应该符合创新人才的一般特质。有学者通过深度访谈及词频分析,将科学方面的创造者心理归纳出5个维度或因素:内部驱动的动机、问题导向的知识构架、自主牵引性格、开放深刻的思维与研究风格,以及强基础智力。本研究选用上述维度来设计编码方案。本研究仅以前50位的高频词作为例,编码方案如表3所示。
表3 ImPACT计划中PM心理特征编码方案(26件样本)
图5 ImPACT计划中16位PM创新心理特征的五维度分析雷达图(26件样本)
交叉分析结果如图5、图6所示,可以发现:16位PM在研究计划中都表现出较多的基础智力特征,该类特征的用词频度在PM中分布也较为均匀;PM的内部动机普遍占比较少;其他三个特征方面个体差异比较明显。
图6 ImPACT计划中16位PM创新心理特征的五维度分析柱状图(26件样本)
四、主要研究结论与讨论
总书记明确提出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要研究“非对称”性赶超措施,颠覆性创新及其人才选拔与培养,已是当下学界、商界和政界的共同关注焦点。日本政府在面对颠覆性技术及颠覆性创新这一政治经济问题时,主要政策工具是ImPACT计划及其PM机制。ImPACT计划已实施近4年,选拔出16位PM,其独特的人才选拔机制对我国颠覆性创新人才政策设计具有一定参考意义:相比一般的职业经理人或高级管理者,ImPACT的PM制度赋予了PM更高的权利,包括项目选题自主权、团队组织权、项目实施决策权、经费分配使用权,以及知识产权运用的决定权等。PM扮演的角色不仅是研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更是整个项目的灵魂。一旦PM确定,整个研究项目也就基本确定,也只有抓住PM,才能开展人才选拔、项目评定等工作,这可以说是以人为本、以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的政策和管理机制。其实,重大科技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评价,向来是个重要而艰巨的理论和实践课题。ImPACT计划还没有最终结束,那些当初被判定为具有“高风险-高影响”的项目到底能否达到预期目标,日本政界、学界和商界相关工作人员都在拭目以待。
本文从样本文件入手,在质性数据视阈下考察了ImPACT计划的PM机制、16位PM的研究计划,做出了初步判断,发现ImPACT计划的PM集中表现为基础智力心理维度突出,研究风格、个人性格和研究知识在个体间差异较大,而产生颠覆性影响的动机维度并不明显。就目前的质性数据分析结果来看,PM心理特征中,基础智力维度非常突出,如果以此为颠覆性创新人才的主要心理特征,那么在评价颠覆性创新人才时,便可以此为突破口,设计选拔和考核标准,重点考察个体的智商。例如,可以对设定智力分数至少占比20%;观察研究风格、个人性格和研究知识三个维度,发现PM的个体间差异较大,这与每位PM的个性不同和研究内容不同有关;而产生颠覆性影响的动机维度在PM中都表现不明显。局限于本研究的数据样本量,以及基于样本的编码方案设计,本研究尚不能得出PM研究计划对颠覆性影响未做特别强调的结论。此外,本文还对与ImPACT计划相关的大学做了交叉分析,从中可以考察正在从事或参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大学。
本研究的新颖性在于:首次从ImPACT计划文本和16位PM的研究计划中提炼出质性数据并做初步分析,从而归纳了PM心理特征,以此探讨了颠覆性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为创新人才评价提供参考。本研究还有很多方法上、观点上的不足,取样数量有限,统计结果解释力度和深度还很有限,研究结果还需进一步做实证探讨,也恳请得到同行专家老师的批评指正。下一步研究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1)ImPACT计划将在2018年结题,本研究可以继续关注评审过程及其结果,做跟踪调查,继续推出相关研究报告;(2)可以从创新人才培养、人格理论和人才政策等角度入手,加入科技创新人才的成长因素分析,扩大样本采集量,将研究从心理层面上升到人格特征层面;(3)对ImPACT计划涉及的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再做细分,总结颠覆性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设计规律和相关机构的管理模式,不断丰富科技评价与创新政策实践和理论。
1. 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863
2.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研究开发战略中心,东京 102-0076
3. 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与社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84
参考文献:略
李政,周少丹,石磊,罗晖,李正风.ImPACT计划中创新人才心理维度的质性数据分析[J].科研管理,2018,39(S1):179-188.
投稿邮箱:nais-research@cnai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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