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作为试点城市,常熟将在原有结婚登记可“跨省通办”的基础上,将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纳入受理范畴。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要求,6月1日起,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江苏省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在江苏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仍需提供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的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补办结婚登记证、补领婚姻登记证则必须有一方为苏州大市户籍。苏州大市范围内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提交当事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涉外(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尚不在“跨省通办”受理范围之内。
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和当事人来回奔波,当事人可通过“常熟民政”微信公众号、“苏周到”App、“江苏政务服务”App等线上平台提前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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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5 10:55:48 所属分类: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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