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墨西哥仍流传着一个名言:“叫离天堂太远,离美国太近。”任何一个与美国当邻居的国家,几乎都是不幸的。
就拿墨西哥来说,在19世纪40年代以前,墨西哥也曾是拉丁美洲响当当的大国。然而经历了一次美墨战争,美国竟然从墨西哥手中整整挖去了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国土。曾经庞大的墨西哥,整整“缩水”了一半。
当然在偌大的北美和南美,墨西哥绝非美帝国主义铁蹄下唯一的牺牲品。虽然“门罗主义”的出台,美国将整个美洲都视为自己的后院。对于美洲各国,那是想揍就揍,想抢就抢,从不讲一丝道理,种族灭绝的罪行真可用罄竹难书来形容。甚至只是为了吃上最便宜的香蕉,美国竟悍然入侵中美洲国家——危地马拉。
然而在美洲,却有一个国家幸运地逃过了美国的征服和欺侮,它便是美国唯二的两个邻国之一——加拿大。
一、火烧白宫
加拿大作为世界上面积第二大的国家,其广袤的国土内蕴含着数之不尽的矿产、石油以及水资源。但其人口和军队数量,却与美国有着天壤之别。那么问题来了,美国为何放过了加拿大?为何唯独只有面对加拿大时,美国就露出了其罕见的善心呢?
事实上,美国曾不止一次想要吞并加拿大。甚至还有两次,美国人曾经亲自下场,进攻过加拿大,但都以惨败而告终。
第一次入侵加拿大,还是独立战争时期。早在1774年,北美十三州决定独立建国之时,就曾给同为英国殖民地的加拿大发出倡议,呼吁他们组成自己的代表大会,推选一个代表团来费城参加大陆会议,共商反英大计。
在杰弗逊、富兰克林等人看来,加拿大和美国同为英国殖民统治的受害者,理应和自己站在一起。因此富兰克林还将加拿大人称为13州居民的同胞。只要有了加拿大人相助,摆脱英国殖民统治理应更加容易。
然而令美国国父们失望的是,加拿大人对于独立并不感冒。相反他们依然以英国人自居,仍把自己视为“英国国王最忠实的臣民”。而这群亲近英国的加拿大人,也被称为“效忠派”。
1775 年 3 月,大陆会议派遣三名特使赴蒙特利尔进行宣传。三人中有德高望重、长于外交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有两名马里兰人。此外,还有一名天主教牧师和一名法国人随行。在数十天的游说工作中,使团发现毫无起色,最后得出结论:“对这个地区的占领,最终必须由剑来决定。”
在美国人看来,放任加拿大人继续效忠英国人,无疑会给敌人提供一个绝好的立足点。卧榻之处,岂容他人酣睡。
1775年11月,美国策划了对加拿大的一次武装远征。远征军兵分两路,一路由里奇林一线进攻蒙特利尔。
当时,美国人已经在蒙特利尔城布下了很多探子,等美军主力一到,蒙特利尔果然不战而降。
另一路则由本尼迪克特·阿诺德率领,准备沿肯尼伯克河直取魁北克城。魁北克原为法国殖民地,英国人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法国人手中将其夺下。因此在魁北克城内,英国人聚集了重兵。
由于城池地势险要,且兵力众多,阿诺德久攻不克,所部伤亡过半,仅仅只剩700多人。随后,阿诺德又向蒙特利尔求援。
两军兵合一处后,原本准备在新年前夜发起进攻。不想次日凌晨天气突变,风雪交加。蒙哥马利见城中毫无动静,以为守军未做防备,遂掉以轻心,不料突遭伏击,饮弹身亡。
阿诺德部亦进展不利,从城中撤出。这次攻城美军损兵折将,阵亡 100余人,另有 400 人被俘。1776 年 5 月,英军大举增援魁北克,美军不得不全部撤走,入侵加拿大的行动宣告失败。
通过这次不成功的征服活动,加拿大人充分证明了自己的能打。在随后的200多年时间里,加拿大军队屡次响应其宗主国——英国的征召,参加了两次世界大战,相当不俗的战功。而这份来自于极地的强悍,也让美国人在加拿大人面前屡屡吃亏。
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北美十三州顺利地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为了避免受到政治迫害,大批十三州的保皇派被迫逃亡加拿大。要知道在独立战争之前,加拿大被视为极北奇寒之地,完全不能和南方的膏腴之地相比。随着大批“保皇派”的到来,加拿大实力大增。
因此美国和加拿大有的学者提出一个观点,美国独立战争不仅创立了美国,同时也塑造了加拿大。
对于迷信武力的美国人来说,有肉不吃是最大的罪过。加拿大丰富的资源,一直让美国人垂涎欲滴。与此同时,驻扎在加拿大的英国殖民军就像是悬在美国人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随时都可能坠下。为了夺取加拿大,为了彻底将英国势力逐出北美,美国决定对加拿大发动第二次侵略战争。
1811年,美国对效忠英国的肖尼族印第安人发动了战争。在美国人的驱赶和屠杀之下,印第安人落荒而逃,进入了加拿大的地界。于是美国勒令加拿大,立即将这批印第安人交出来,谁知却遭到了拒绝。
对于这个送上门的战争借口,美国自然不可能不利用,于是美国于1812年6月18日,同时向英国和加拿大宣战,史称第二次英美战争。1812 年,美国卸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说:“今年将加拿大地区兼并,包括魁北克,只要向前进,向哈利法克斯进攻,最终将英国势力彻底逐出美洲大陆。”
美国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间发动战争,是因为拿破仑正在欧洲大陆上呼风唤雨,英国实在抽不出兵力增援加拿大。可以说,此时的加拿大是孤立无援的。
然而到了战场上,美国人却发现加拿大人可真不好对付。在加拿大,英国仅仅只驻扎了2200名正规军,殖民政府所能利用的,大多是加拿大的民兵。在底特律和尼亚加拉,加拿大人多次挫败美军的进攻。
随着拿破仑的落败,英国终于可以腾出手来,派出更多兵力去收拾不知好歹的美国人。随着英军主力的加入,美国人就不够看了。
这场战争分为东线和西线两大战场。在东线,美军表现尚可,完全控制了伊利湖,与英军在伦蒂斯兰恩多次拉锯,并将这种僵持状态维持到了结束。
但在西线战场,美军却兵败如山倒。英军将领约翰·舍布鲁克率领英军和加拿大民兵突袭缅因州,占领了大半个缅因。与此同时,英国人还长驱直入,于1814年8月袭击了华盛顿,将美国总统麦迪逊的官邸烧成了一栋焦黑的房子。若不是麦迪逊跑得快,恐怕也要做俘虏。
美军收复华盛顿后,便用白油漆将总统官邸涂白,以掩饰烧焦的痕迹。于是直到今天,美国总统的官邸仍被称为白宫。
就在美国落于绝对下风之时,拿破仑救了他们一命。原来拿破仑逃出了流放地,建立了所谓的“百日王朝”,英国只好将兵力抽调回本土,以应对拿破仑的进攻。无奈之下,英国人只好见好就收,和美国代表在比利时签订《根特条约》,同意回到1811年的状态。
由此,美国的第二次入侵宣告失败。
二、为抵御美国,加拿大建立
两次战争的失败,让美国人明白,加拿大确实不是那么容易征服的。毕竟英国实力尚强,不能与之争锋。与此同时,加拿大人似乎对民主共和并没有什么兴趣,因此放弃了兼并计划。
柿子就要捏软的,美国停止了对加拿大的入侵,而是将扩张方向转向了西方和南方。随后,美国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西进运动,印第安原住民以及墨西哥人都遭遇了灭顶之灾。
美国人的咄咄逼人,让加拿大人分外紧张。很多人都知道,加拿大的首都在渥太华,而不是经济更加发达的多伦多、蒙特利尔或是魁北克。而加拿大之所以定都于渥太华,就是因为担心美国的入侵。毕竟多伦多和蒙特利尔都在美加边境上,易攻难守。而渥太华城有森林作为阻挡,相对不是那么好攻克的。
其后,加拿大又在美加边境地区加强了防御,试图吓阻对手。然而即便如此,加拿大和美国在国力上,依然产生了难以逆转的差距。而美国对于加拿大的野心,也从来没有消失过。
到了1860年左右,美国已经完成了工业革命,入侵加拿大又一次被提上了日程。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正在进行残酷的南北战争。自家内战还没有打完,竟然就惦记着别人的国土,由此可见美国真是个侵略成性的国家。
此时的美国,正在宣扬所谓的“昭昭天命”,也就是所谓的“命定扩张论”。该论主张“乃据吾等昭昭天命之义,尽取并支配神赐之洲以大行托付于我之自由权利与联邦自治。”
说白了,美国就是想吞并整个美洲为己有。而在这一点上,加拿大和其背后的英国“大哥”又是最大的阻碍。因此,不灭掉加拿大,美国就别想真正称霸美洲。当时美国报纸认为,既然南方各邦都独立了,就应去加拿大“找补”。
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重新统一并且拥有了一支装备精良、人数众多的部队。一些极端分子开始旧调重提——“咱们为何不直接灭了加拿大呢?”纽约和芝加哥的报纸不断宣扬着战争:
“等着瞧,这次战争一结束,我们就来修理你们,”
对于美国人的野心,加拿大自然洞若观火,为了不受南方邻居的惦记,他们决定要让加拿大变得强大、能够保护自己。在加拿大人看来,英国距离美洲太远了,远水解不了近渴。因此他们开始考虑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自治性联邦国家,自己主导加拿大的财政以及军事。
对于加拿大人的恳求,英国出人意料地予以了赞同。英国自由派学者边沁认为,北美英属殖民地迟早都要独立,何不加快这个进程呢?让加拿大人担负起自己的防御任务,不就正好减轻了英国的负担?
1867年7月1日,加拿大正式独立建国,成为了自治领国家。虽然名义上承认英国的宗主权,但实际上已经是独立的联邦国家。
就在加拿大独立之时,坏消息又传来了。原来,美国花费700多万美元,从俄罗斯那里购买了阿拉斯加的所有权。由此,加拿大被美国南北夹击,国防态势危如累卵。于是,加拿大人提出了“从海洋到海洋”的扩张计划。
仅仅只有四、五年的时间,加拿大的领土便成倍地扩张,使加拿大的领土西到太平洋,东到大西洋,北到北冰洋,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三大洋国家,领土扩张到990万平方公里。不仅如此,加拿大人还大修铁路,形成一个纵贯东西的铁路线,将整个加拿大联邦合为一体。
此时美国人口是3900万,而加拿大则是430万。加拿大整合了自身所有的力量,加上了英国海陆军的支持,已经足以抵御美国人的入侵。因此,美国对加拿大的第三次入侵最终胎死腹中。
对于加拿大的存在,美国一直又恨又怕。在加拿大成立之初,美国众议院便对这个“英国君主制”的自治领国家表示遗憾。有些议员恶狠狠地诅咒,这个自治领必将解体。
20 世纪初,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曾表示,“我希望在我 60 岁以前看到英国的旗帜在北美地图上消失”。还有人说:“要使美国的国旗飘扬在从格兰德河到北极的整个北美。”
面对越来越强大的美国,加拿大人又开始为了自己国家的安危而担心了。
三、加拿大曾准备入侵美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大发战争财,而昔日的日不落帝国——英国也开始承认了自己的衰败。
在一战中,英国欠了美国一屁股债,并还有高额的利息要归还。英国试图通过各种外交渠道缓解沉重的债务负担。美国却想利用这些债务彻底压榨英国,削减他们的国力,从而将世界霸权从英国人的手中夺取过来。
当时,英国和美国虽然号称同盟,但实际上已经各怀鬼胎。
20世纪30年代,美国人决心将英国势力彻底逐出美洲大陆,因此处心积虑地制定了各种计划。为此美国军方出台了一份称为《联合陆海军基本战争计划——红色方案》(又称红色计划)的 94 页详细文件,计划发动突然袭击以夺取哈利法克斯港,切断加拿大与英国的联盟关系。
二战之前,美军虽然不能说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但对付加拿大还是绰绰有余的。当时加拿大军队,人数仅相当于美国的十分之一。与此同时,加拿大绝大多数人口多分布在美加边境一线,形成了一字长蛇阵。美国一旦发动进攻,能够轻易切断东部、中部以及西部的联系,从而各个击破。而红色战争计划,就是按照这个来做的。
美国陆军拟从三个方向入侵加拿大,以夺取尼亚加拉瀑布附近的加拿大能源工厂。
:从佛蒙特州出发夺占蒙特利尔和魁北克,从北达科他州出发夺取温尼泊的铁路枢纽,从中西部发起冲击占领安大略湖的战略镍矿。与此同时,美国海军将占领大湖区并封锁加拿大的大西洋和太平洋港口。
军事计划者在战争计划的附件中写道:
“这项政策将准备要加拿大和红色方案涉及的各省和领土以和平宣言的形式变成美国的州和领地。”
对于美国的企图,实际上加拿大人也有所准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加拿大早在1921年就制定了抵御美军的计划。而在这个计划中,加拿大竟然要入侵美国。
加拿大计划的制定者是该国军事行动和情报活动的领导者、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英雄人物巴斯特·布朗。布朗认为,加拿大战线太长,不利于防守。要击败美军入侵,最佳方案是先下手为强,攻占美国边境一些地区,建立缓冲区。
在加拿大人的方案中,加拿大军队要主动出击,获得奥尔巴尼、明尼阿波利斯、西雅图、蒙大拿州,然后再寻求在更大范围内扩展领地。
当然,加拿大人入侵美国,绝不是为了攻占更多领土。布朗强调,加军必须快打快撤,尽量破坏美军的公路、铁路以及后勤设施,尽快撤往加拿大本土。与此同时,加拿大还将骚扰纽约、波士顿、华盛顿等城市,拖延美军的军事集结。
若美军的攻势被减缓,英国“老大哥”的支援就必将到来。与此同时,按照《英日同盟》,美国在太平洋最大的敌人——日本,也会在美国西海岸登陆,与在东海岸登陆的英军形成钳形攻势。若三国联合进攻,导致了美国的混乱。墨西哥也可以乘机北上,夺取被美国侵占的加尼福尼亚、德萨斯、新墨西哥等州。
有趣的是,当时美国出台了“禁酒令”,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布朗认为,美国人“又胖又懒惰,特别喜欢喝酒”。加军“王师”一到,这些酒鬼必将“箪食壶浆、夹道欢迎”。而这,就是加拿大入侵美国的“防卫1号计划。”
随着英美关系的“缓和”,英国曾以“美国已经不会入侵加拿大”为由,命令加拿大于1928年取消了这一计划。但他们万万也没想到,仅仅两年之后,美国就制定了入侵加拿大的计划。若非“大萧条”的爆发,恐怕美国对加拿大的第三次入侵就会进入实践阶段。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美国认为纳粹德国对自己的威胁更大,因此选择与英国结盟。至于加拿大,则和英国一起,成为了美国的盟国。进攻加拿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此“红色计划”被束之高阁,成为最高机密。直到1974年,才公之于众。
二战之后,英国彻底衰败,雄霸世界的美国终于可以在北美畅通无阻。而加拿大,也从英国的“自治领”,变成了美国人的小弟。
毛泽东曾评价:“美帝国主义很傲慢,凡是可以不讲理的地方就一定不讲理,要是讲一点理的话,那是不逼不得已了。”美国没有吞并加拿大,并不是因为心慈手软,而是因为加拿大人确实利用智慧和勇敢,保护了自己。让美国无计可施。
加拿大这个国家,本就是为防止美国入侵而建立。而现在,加拿大却将本国的防务彻底交给了美国,自己则马放南山、享受生活。后来,美国曾多次让加拿大提升军备,不要事事都靠自己。然而加拿大却一直置若罔闻。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美加两国终于从势不两立的对手,变成了好到能穿一条裤子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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