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一定听过这样的一个段子:
员工把公司的钱存余额宝挣几天利息,不行。
公司把员工的工资拖几天发放,然后放在余额宝挣几天利息,可行。
公司每个月扣下员工20%的绩效留到年底一起当奖金发,然后放在余额宝挣利息,可行。
公司要员工自己先垫付出差费、项目花费等,之后再报销,可行。(资本家啊)
虽然说是段子,但现实生活中的确发生过这样的案件。
比如说在2016年沈阳某市,一位叫做李某的小伙子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被逮捕入狱。
案件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当时这位小伙子和公司经理一起出差,公司财务就给他账户上打了一笔50万元的钱,叫他跟着经理,经理需要花钱的时候你就帮着他付。
结果这位小伙子一想50万块钱在我的手上待一个月,那我把这50万块钱先放到余额宝存上个20天赚取个利息也有个几百块钱。
结果最后被公司财务发现,并报了警。最后小伙子也因此被判了几年。
图片来自于网络 仅供案例分析
很显然,小伙子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这明显是挪用公款的第二种行为,属于犯法行为。
其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二是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
三是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但我有几个疑问:
第一、若是公司拖欠或者克扣我的工资几天不放,这构成犯罪吗?
第二、OFO小黄车把我的押金搞没了,这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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