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虽然咱们的劳动用工制度已经实行好多年了,但客观的说,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签订用工合同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这在一些比较小的用工单位更是比较普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企业主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不敢得罪雇主,雇主不签也不主动提出来。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了支付惩罚性工资等制度。具体有以下相关规定:

一、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2012)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补签劳动合同或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18)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三、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18)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书并按劳动者要求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这个规定虽然老了点,但不和新法相冲突的条款仍然有效。

一是劳动争议实行的是先仲裁后诉讼的制度。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在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显示仲裁和诉讼是并列关系,我们可以申请或诉或裁。但该法第七十九条又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仍然延续了以往的先仲裁后诉讼程序。也就是说,你不经过劳动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是不受理的。因此,因没签合同的纠纷,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二是一定要注意仲裁及诉讼的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是说,一旦你从单位离职,必须在60天内申请仲裁,仲裁后如果不服仲裁决定就要在收到裁决书15天内向法院起诉。

三是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无法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上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18)的规定,如果在一个单位工作不足一个月时间,虽然没签劳动合同,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话,是得不到劳动监察部门和法院支持的。

四是要注意惩罚性工资的起付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也就是说双倍工资是从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算的,在补签合同的前一天截止。

五是举证责任相关问题。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劳动者需要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这就要求劳动者要保留一定的证据才行。大体上有工资支付凭证相关的凭证: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转账的银行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关于职工身份的证明:工作证、本人姓名办理的就餐卡、考勤记录等;其他证明:同事的证言、连续多日的工作影像资料和老板交流工作的录音证据等证据。

除此以外,用人单位没交保险的需要补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总之,只有付出法律解决争议,吃亏还是用人单位,只要证据充分,劳动者是会得到法律保障的。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图1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图2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图3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且有可能随时终止劳动得不到任何保障。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并且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再加上有些劳动者可能掌握了公司很多商业秘密,在加上没有合同约定,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会对公司产生极其不利的后果,可能会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因此公司一旦准备要招聘劳动者,一定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会给公司埋下重大隐患。

法律顾问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工作中无论公司也好,还是劳动者个人也好,一定要注意增强法律意识,要明确地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有劳动合同在才能更好地保护各方的权益,因此建立了劳动关系,一定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dandanxi6@qq.com

(0)
上一篇 2023-07-07 16:33
下一篇 2023-07-08 09:53

相关推荐

  • 适合大学生做的8个副业兼职推荐

    今天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辅导员发的学弟学妹们拍的毕业照,我这会儿反应过来,原来又要到一年的毕业季了。 突然想想,我毕业已经有一年了,然而在学校生活的那些片段在脑海里,还感觉就像发生…

    2023-07-23
  • 非程序员学编程有用吗

    编程在国内的普及度已经越来越高了,主要得益于这些年国内软件的迅猛发展,其实很多人都有一个编程梦,想着自己能够写代码,所以很多人看到编程的文章或者书本都是充满着一种敬意,也有很多心头…

    2023-03-04
  • 不给加班费违法吗,不给加班费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安排补休的话不算,不安排补休又不付加班费的话就违法了。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

    职场百科 2023-05-16
  • 区块链如何盈利(区块链浏览器盈利)

    2017年,焦点大部分都集中在愿景设定、长期项目以及加密货币的精良表示上。我们也得到了CryptoKitties——2017区块链运用之星,既心爱又风趣,但优势有限。 而作为因这项…

    职场百科 2023-04-19
  • 标书少了个盖章会废标吗

    导读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于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不符合要求而被废标的情况经常发生,甚至有时还会因此造成招标失败。有些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多个指定位置盖章或签字,或者同时盖章和…

    2023-07-13
  • 如何注册阿里巴巴卖家帐号,阿里巴巴商家版怎么注册

    第4招 当一个厂长很容易 第4招 当一个厂长很容易 什么是厂长?厂长是对公司总经理负责,负责指挥、协调公司整体运作的人。听起来就是个高上大的词,你是否想过有一天自己也能当上厂长? …

    2023-06-07
  • 领增值税发票需要哪些资料

      国税局领购增值税发票要带的资料有如下: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

    职场百科 2023-04-04
  • 金税盘不能用怎么办

    金税盘为了报税的方便而进化出来的一个系统,因此在会计的工作中,用的还是比较普遍的,有的小伙伴对于报税是新手的小伙伴,还不会用呢,不用担心,小编带来了金税盘实操详细流程,供大家学习!…

    2024-01-11
  • 专家解读:新《著作权》法保护哪些作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修订法有哪些亮点?哪些作品属于被保护范畴?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 …

    2023-07-03
  • 企业用工模式更新(企业变相裁员的9大套路)

    自阿里巴巴宣布不再强制员工上交周报以来,一石激起千层浪,越来越多公司加入进来。 前几天京东也对内发布消息,为了给基层员工减轻负担,往后只需要M3-1、PT9以上的员工提交周报,而其…

    202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