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违法!
但在现实生活中,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用人单位,不在少数。
而多数劳动者却不知道用人单位不为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违法行为,更不知道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益权。
今天告诉大家,如果用人单位不为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是违法的,自己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为,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国家是有管理条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单位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可以实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用人单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劳动者的投诉举报后,会派专人帮助劳动者进行执法维权。
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单位预期不为职工缴纳和少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限期缴存,预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凡在上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
凡是不为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用人单位,都是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以根据上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具体条例的具体规定,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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