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6月25日起,本市发票勾选抵扣路径由原来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变更到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模块(部分纳税人除外),在新的平台中,若勾选不到想要的发票,该如何处理呢?
小提示
若销售方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税务数字账户中查询不到发票的,可能是开票方开具的发票未上传,可以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或者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若可以查到发票说明开票方已上传;若无法查到发票,建议联系销售方确认发票状态。
第一步
首先,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进行查询,选择【全量】,逐项选择【查询类型】及【发票来源】,输入【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点击【查询】。
1.若查询不到发票说明不是勾选问题,可能出现数据异常情况,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2.若能够查到发票,点击“发票详情”,查看发票勾选状态,确认发票是否已被某一个月勾选。
第二步
根据上述操作查询到勾选月份,可以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中选择【统计确认】,若查询的勾选月份是当前属期,直接在统计确认中“下载发票明细”进行查看;若查询的勾选月份为之前的历史属期,点击“查看历史确认信息”,可以查看到勾选月份中勾选的发票详情,核对是否有自己要查看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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